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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一双手,怎么能去误人子弟。 虽然安德森太太给他开的辅导费很高,甚至高过了他在餐厅当乐师的薪酬,可他并不缺钱。 靠那些年的积蓄足够在这里租一套合适的单身公寓,哪怕不工作也能支撑他生活到老。 他来做乐师,也只是不想让自己闲下来罢了,每天从家里去餐厅,走走路二十分钟就到,不忙碌,很充实。 他能有现在的生活已经知足了 他有在慢慢地,去和过去做一个割舍了。 虽然两年的时间好像不太够,或许再有个二十年、三十年,他才能填好心里的伤,否则,他也不会在见到人的时候,还能一眼就认出他,还能再次感到胸口涌上来的痛。 “瑾瑾……”那声音是清晰的,说明并不是梦。 张瑾停在家门前。 远远站着的人不敢靠近他,路灯下,脸颊冻得通红,眼眶也红红的。 程锦英见到张瑾,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张瑾,你把头发剪了。 一开始他没有认出张瑾来,小心翼翼地看了无数遍向自己的方向走过来的男人,生怕自己看错了。 直到他走近他才确认,这个短头发的人的确就是自己弄丢的人。 那头乌黑漂亮的长发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短到耳朵的细碎短发。 程锦英的心狠狠空了一大块。 张瑾默默站在那边没动,冷风吹乱他额前发丝,遮住了眼底深沉的目光。 是程锦英自己走上前,是他主动伸手拉住张瑾的手,低头摸着那块刺青。 “张瑾,我好想你。”程锦英垂着眼皮小声说,“瑾瑾,是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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