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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剪贴本 (第3/4页)
章中,宁秋找到了答案,原来这王兰就是那个胖子的老婆,、助丈夫拐卖儿童,算是从犯。 那……凶手会不会是她?为了给丈夫报仇?这样似乎能说得通,而且那个王兰也过了服刑期。 可如果真是这样,那自己应该是她第一个目标才对,因为那场火就是自己放的。 再往后翻,是和拐卖案有关的人名。上面三个是主犯,下面十三个是受害者。这些都是云远初用手写的,不得不佩服这小子的记忆力。 上面三个名字中,有两个被画上了圈。下面的十三个里,有三个被画了圈,其中一个就是方迎秋的名字。 看到这里宁秋就明白了,这些被画圈的人都已经死了。 再往后,又是一篇关于火灾的文章。 地点在富源县小王庄,说是一间旧屋起火,烧死一个女童,女童的名字就是被云远初画圈的曹芝兰,案件发生在1984年一月。 看到这个日期,宁秋傻眼。这个日期完全推翻了她之前的假设,84年王兰刚被抓,绝不可能再犯案。 案件性质认定是意外,所以警方根本没有介入。 翻过两页又是一件关于火灾的文章,发生在1988年,地点就在罗阳市市郊。 女童误入废弃的碉堡,农民在非法烧荒时被活活烧死在碉堡内。 罗阳的确有很多地方遗留着二十年代建造的碉堡,但一个半大孩子知道外头着火不会跑吗,怎么可能被活活烧死?宁秋怎么也想不明白。 孩子的名字当然也是之前被画圈的名字,刘巧珍,十一岁。 最后就是这次的方迎秋,只有手写的名字和日期。 合上本子,宁秋呼出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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