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十二章 (第3/4页)
是更喜欢男人...她怀孕的时候我没忍住,被我前妻发现了,吵了三年,还是分了。” 童筝觉得这是完全可以预见的事情,很多人都这样,既想和普通人一样过日子,又管不住下半身,以同性恋为耻,又对异性恋的身份不满。 他礼貌地陪着聊了几句,思绪虚无缥缈,想到孟颜礼,想到他相亲,心里越发冷。 对方问他:“你现在是一个人吗?” 童筝:“是。” “周六要不要见面,我在隔壁市,可以来找你。” 童筝直接删除了好友。 他想,孟颜礼也没什么特别的,孟颜礼说不定也是这种人。 他把孟颜礼想得很坏,孟颜礼本来就挺坏的。 但童筝想起他的时候总是有一层朦胧的光感,想到的更多的是高中时他挺拔修长的背影、318国道上忽明忽灭的烟映着他的侧脸,上床的时候顽劣、撒娇,为了让他开心也会给他跨越千里买奶茶,记得他的忌口和爱好,和他住酒店测评每家酒店每个房型的好坏,有一次孟颜礼甚至对他说过爱这个字。 不是在床上的时候那种不作数的玩笑话,而是有一天清晨,孟颜礼突然说:“童筝,我觉得我们这样也挺好的。” 那时时间大概走到他们甜蜜期的最后一点尾巴,孟颜礼坐在沙发边上拆外卖的早餐,童筝还没睡醒,迷迷糊糊地说:“嗯,我喜欢你。” 孟颜礼答得很快:“那我爱你。” 然后他们都笑出来了,童筝没有觉得这是多么有份量的一句话,但那一刻他仍然心脏骤缩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