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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比和比尔 (第5/6页)
菊里睡过。当别的孩子打他的时候,他从来不还手。他说他是一个最讲道理的人,而最讲道理的人总是让步的。他是一个收藏家;他先收集石笔,然后收集印章,最后他弄到一个收藏博物的小匣子,里面装着一条棘鱼的全部骸骨,三只用酒精浸着的小耗子和一只剥制的鼹鼠。比尔对于科学很感兴趣,对于大自然很能欣赏。这对于他的父母和自己说来,都是很好的事情。他情愿到山林里去,而不愿进学校;他爱好大自然而不喜欢纪律。他的兄弟都已经订婚了,而他却只想着怎样完成收集水鸟蛋的工作。他对于动物的知识比对于人的知识要丰富得多。他认为在我们最重视的一个问题——爱情问题上,我们赶不上动物。他看到当母夜莺在孵卵的时候,公夜莺就整夜守在旁边,为他亲爱的妻子唱歌:“嘀嘀!吱吱!咯咯——丽!”像这类事儿,比尔就做不出来,连想都不会想到。当鹳鸟mama跟孩子们睡在窠里的时候,鹳鸟爸爸就整夜用一只腿站在屋顶上。比尔这样连一个钟头都站不了。有一天当他在研究一个蜘蛛网里面的东西时,他忽然完全放弃了结婚的念头。蜘蛛先生忙着织网,为的是要网住那些粗心的苍蝇——年轻的、年老的、胖的和瘦的苍蝇。他活着是为了织网养家,但是蜘蛛太太却只是专为丈夫而活着。她为了爱他就一口把他吃掉:她吃掉他的心、他的头和肚皮。只有他的一双又瘦又长的腿还留在网里,作为他曾经为全家的衣食奔波过一番的纪念。这是他从博物学中得来的绝对真理。比尔亲眼看见这事情,他研究过这个问题。“这样被自己的太太爱,在热烈的爱情中这样被自己的太太一口吃掉。不,人类之中没有谁能够爱到这种地步,不过这样爱值不值得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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