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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承认喜欢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第4/4页)
极为自律,待人冷淡疏远,不怒自威,所有人认识他的人都很尊敬他,包括我。” 见瑜星宇要长篇大论的样子,钟司之默默开始吃烤串。 瑜星宇越说,钟司之越觉得,不愧是有钱人,像他敷衍小陈问的问题,只要说一句瑜玄安有钱就行了,小陈也不会有什么额外的疑问。 但是没有生存压力的有钱人喜欢一个人,就要找各种理由来解释说明。 仿佛承认‘喜欢’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喜欢谁就去追嘛,哪有这么多屁话。 什么又是救了他。 什么又是品德好。 说白了,不就是对他好且相貌在内心及格线以上嘛。 要是长得跟被泥头车车轮子压过二十遍似的,看他还会不会产生‘喜欢’这种情绪。 不过,听着听着,钟司之产生了一个问题,瑜星宇身份摆在那里,想追人应该很容易。 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行动。 钟司之:“那你为什么不追他?” 瑜星宇没有正面回答,摇摇头笑了笑,道:“物是人非。” 物是人非指东西还是原来的东西,可是人已不是原来的人了。多用于表达事过境迁,因而怀念故人。 钟司之腹诽着年龄不到三位数的小孩子装什么深沉。 瑜星宇又给烟又让他掐烟的行为让心情本就不太行的钟司之反问了一句:“那如果说,人是的话,你就去追了?” 瑜星宇腹诽着年龄不到三位数的小孩子果然是小孩子。 跟小陈一样单线思维。 哪里有这么简单呢? 某些人从活得非常累,到越活越简单。 而某些人从活得简单,到越活越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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