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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第6/11页)
躺在巷子口猫一样的哼哼。 那次他被一肌rou硬邦邦的人扛起来送医院去了,他们就是这样认识的。 他后来知道那个人跟他同一高中,还比他小两岁,因为是总是吊车尾,就不怎么去学校,父母都说他不是学习的那块料,那一身腱子rou就等着成年了去当兵了。 “我们混着混着就混到一起去了,你知道的,青春期嘛,他喜欢打架,但不爱说话,我热衷骂人,但不会打架。我们一拍即合,我负责惹事,他负责揍人,跟黄昏双镖客似的,甭提有多威风了。”男人说着,曲臂趴在了桌子上。 “那是我最快活的时候。”西装领下露出他后半截脖颈,苍白纤细,在灯下反着光。 高个儿店员闭着眼,好像在想象他衣袂飞扬的样子。 “然后就爱了。”男人古怪地笑了笑,“这事真容易。就是一个平凡的下午,和往常一样,我一手拎着书包,一手拿着糖葫芦,鞋带开了,他抽着根不怎么地的烟,什么也没说,蹲下来,皱着眉把我那在雪地里泥水弄脏的鞋带绑住了,紧紧的,他没看我,站起来就把他的脏手拍在他的青色裤子上,然后从我手里夺过糖葫芦,咬了一口。” “开始的感觉是甜甜的,嚼着嚼着,有点酸,零下十几度,身上被冻得邦邦硬,但是牙齿变软了。暗恋就是这种感觉。” 后来他上大学了,那人去新疆当兵,一年回来两次。男人说他知道他要去部队的时候,紧张得俩晚上睡不好觉,从他的角度看,在全连唯一的异性是炊事班下崽的母猪的情况下,几十个大老爷们住集体宿舍,逛集体澡堂,做野外训练,情谊甭提有多深厚了,互相帮忙打打手枪纾解下欲望,那是常事。但还好,那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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