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苏们的达娃(NP,共妻)_作者的话(必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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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的话(必看!!!!) (第1/4页)

    我在敲第十四章的时候就已经预料到了会有人不能接受里面的设定,我无意为自己辩解,但确实有些话我不得不说。毕竟现在搞得我有点不敢看评论区了,我心想海棠我记得尺度挺大的啊我这其实不算什么嘛,结果没想到这几次收到的一些评论还挺有意思的。

    这篇文如此红火不在我的计划之内,我在知道有人推我文时,就已经动摇过继续连载的心态,没别的原因,当一篇作品受到关注度逐渐增加时,这篇文的所有权有很大一部分就不属于自己了。

    柯南道尔写死夏洛克的时候收到读者寄刀片,我当然不至于像他那样,但偶尔意识到我可能想为了维持收藏或关注而迎合读者时,我还是为人性的脆弱而狠狠感叹一把。

    当然,我最后的决定依然是,随心而动。

    这几天陆陆续续看到过不少评论,有不少我本人看了很不舒服的,都已经删掉了。思来想去,有些话不说迟早也得说,干脆趁这次机会全部讲清楚。

    首先,关于“渣攻”“被拐卖是盲山缩影”之类的一些指责我的发言,我无法辩解。这篇文最初设定于被“骗来”这件事本身就出于我自己的性癖,对,我是一个喜欢强制爱的人,但与市面上所流行的“伪强制爱”,“受爽而不自知”等等不一样,我喜欢的强制爱基于一个很重要的准则——一方的不愿意,和一方自我意愿强烈的强加的爱意。

    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也就是说,强制爱的爽点对我就是一方的自嗨,和另一方的无法逃脱。并且这个结果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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