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的事件簿_第3章 雨后初晴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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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雨后初晴天 (第3/4页)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被刘坤这么一说,刚刚还嚣张跋扈,现在面如死灰,坐在椅子上丝毫不敢动弹。刘坤见自己的目的达到了,似笑非笑地盯着他:“说说吧。如果有隐瞒,你就等着自生自灭吧!”

    刘坤从征询室出来,看到低头坐在那里的顾昌黎,脸上浮露出淡淡的笑容:“顾叔,您这大驾,也不通知一声。”

    被这么一说,顾昌黎还以为是这里的什么办事员呢!抬头一看,刘坤正笑吟吟地看着他:“别睡在这地方,容易着凉。”

    “嘿,你这小子,是不是皮rou痒痒了?”

    刘坤呵呵一笑:“就你们警局里的那群人,都不够我打的。”

    顾昌黎拍拍他肩,站起来问道:“怎么样?他怎么说?”

    “如我所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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