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章 (第20/41页)
在作者一生中都持续存在。 2.**着作财产权PropertyRights**: -着作财产权强调对作品的经济价值和利益的保护。 -它包括对作品的控制权,例如复制权防止未经授权的复制、发行权控制作品的发布方式和渠道、表演权控制作品的公开表演和改编权防止未经授权的改编或衍生作品。 -着作财产权通常与作品的商业价值和利润有关,可以被转让、出售或授权给他人使用。 总的来说,着作人格权强调作者对其作品的JiNg神和道德层面的控制和尊重,而着作财产权则强调对作品的经济价值和商业利益的保护。这两者的结合确保了作者在JiNg神和经济上对其作品的全面控制和权益。着作人格权和着作财产权是着作权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虽然都与着作品有关,但却有着截然不同的X质和内容。 1.**着作人格权**: 着作人格权是指作者对於其所创作的着作拥有的人格上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姓名权**:作者有权在其作品上署名或者选择匿名、假名。 -**发表权**:作者有权决定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首次发表其作品。 2 -**修改权**:作者有权对其作品进行修改、删节或者补充。 -**保留署名权**:作者有权保留其署名,防止他人对其作品做出伪造或篡改。 2.**着作财产权**: 着作财产权是指作者对其着作所享有的财产利益和控制权,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经济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示权、表演权、放映权等,作者有权收取报酬。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