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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第2/3页)
她说第一次去,房间望出去就是贫民窟,但意外没脏到哪。有趣,《项塔兰》开头没多久的描述也是这样,当时认为是作者美化。自传T嘛,才刚越狱渡洋到崭新国度,肯定见什麽都美,总美过那牢狱之灾 第二回转飞到孟买,很多英国殖民时留下的建筑,她就在街角一间Zara买了件连身裙给我。 我点点头,想着那件我没穿过第二次的裙子。 後来木蓬才晓得我已孤军奋战多时,对手名为快时尚。 彼时,我当场举了个无以lb的例子。 我拿出木蓬包里马家配货送的丝巾买来的也罢,系在脖子上,说,我被资本主义豢养,心甘甘,情愿愿。 ?? 买快时尚的都蠢货?木蓬只是在她的陈述後标上问号 不,纯粹被纪录片洗脑了,我承受不了那些血汗劳工的日常,而自己竟然是推手。 木蓬白眼我。 你真看得起自己。 我笑。直白鬼,你不这样我哪会喜欢你。 木蓬着迷EllieSaab的婚纱, 近期我喜看GiambattistaValli的白纱设计。我有想像过她穿上的那天。 暑假SummerCemetery 我以为雍容的词汇,却时而乾瘪,时而油肿发臭气。 我饥渴於暗夜才有的奔腾思绪,赖不赖床是人人忌讳的三不管地带。 昨天某人不重要,不给取别名说,五马分屍,分的是「屍」。 我看着萤幕中的他。喝咖啡,边抖脚边开口。 你是正言之有物,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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