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2章刑法下 (第3/4页)
向原告,还不等三审就下了判决,廖正文以教唆杀人、背信罪、恐吓罪等多项罪名判处无期徒刑,晶莹集团缴纳五百万罚款。 除此之外,作为原告和被告的陈晓铃同样以过失致Si、背信罪等罪名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判决一出网上立刻掀起了热议,有说大快人心的,也有说应该判Si刑,总之有好有坏,而整场官司打下来,受益最多的则是林睿城这个「正义」的律师。 他不畏强权匡扶正义的行动得到了民众的大力肯定,但也有一些人觉得他背弃委托人,与被告方站同一阵线,但这种说法一出就被反驳,除了网上猜测是委托人的请求外,也有陈晓铃在媒T面前说的话。 那天yAn光普照,彷佛太yAn都在为他们惩恶扬善的善举而欢呼,陈晓铃低着头从法院走出来,还没走多远就被守株待兔的记者给包围。 「陈小姐,请问您现在感觉如何?」 「陈小姐,请问林律师的答辩是受您的意吗?」 「陈小姐,请问您这麽做的原因是什麽?」 「陈小姐??」 「陈小姐??」 林睿城那边也围了一圈的记者,她看过去,微微笑了一下,对着镜头不慌不忙的说道:「林律师的任何行为都是我的请托,所以??请不要对他有任何指责。」 要说一个应该是被背弃的委托人还会不会为背弃自己的律师辩解?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一句不仅将林睿城彻底洗白,也让他们对陈晓铃观感改变了一些。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