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同人]成为霸总儿子之后[娱乐圈]_分卷(8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82) (第10/10页)

只是忠于他最初想要堵死所有艺人后路的想法,而且韩国艺人的代言费真的没华夏多,两方同等级的艺人相比,甚至只有对方的一半都不到,李贤因确实看不上那些小钱。

    再加上世界级的奢侈品牌在韩国的投入量都不大,这一点到十几年后都没有改变,艺人们想从这些奢侈品牌手中获得哪怕一个代言都没华夏那么容易,这代表着公司未来也无法从这方面赚取到巨额的金钱。

    结果都摆在眼前了,这还有什么好争的?选择起来真是一点不困难。

    至于专辑销量为什么公司要占到七成

    这不是废话吗!出专辑要公司花钱买歌、花钱弄好一切中间事宜、花钱让工厂做出合格的实体,最后还要花钱推广,就这要还能让艺人占到收益大头?

    那不好意思,除非你是天王巨星,否则想都不要想。

    所以说,接广告代言才是艺人成名后最一本万利的买卖,除了去活动现场所耗费的时间成本,几乎不需要付出除员工工资之外的任何金钱。

    而对于现在的SJ来说,赚钱提升自己与家人的生活质量是最重要的,不是谁都能一边做自己喜欢的事一边赚钱,眼看有机会却没去积极争取就是可耻的行为,为了给LG电子留下好印象,希澈觉得这次活动自己怎么也得去捧场,哪怕只是坐着唱歌。

    不都说大企业很看重代言人的积极性嘛,如果我带病去,是不是显得够积极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