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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第37/41页)

权法中对作者权益的综合保护,保障了作者在创作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着作人格权和着作财产权是着作权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保障作者权益方面起着不同的作用。以下是它们的差异:

    1.**着作人格权Mhts**:

    -着作人格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的JiNg神利益和个人形象的保护。这包括对作品署名的权利,即作者有权决定是否要在其作品上署名以及使用何种署名形式。

    -除署名权外,着作人格权还包括对作品完整X和完整X的保护。这意味着作者有权防止其作品被篡改、变形或被用於与作者原意不符的方式。

    2.**着作财产权PropertyRights**:

    -着作财产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拥有的经济利益和控制权。这包括作品的复制、发行、展示、表演、翻译和改编等权利。

    -这些权利使作者能够在作品被使用、出版或进行其他商业活动时获得报酬,同时也确保了作者对其作品的控制权,例如授权他人使用作品或决定作品的价值和市场定位。

    总的来说,着作人格权关注的是作者作为创作者的尊严和个人形象,而着作财产权则关注的是作者作为作品所有者的经济利益和控制权。这两者共同构成了着作权法中对作者权益的全面保护。着作人格权和着作财产权是着作权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虽然都与着作品有关,但却涉及到不同层面的权利和保护。以下是它们的差异:

    3

    1.**着作人格权Mhts**:

    -着作人格权是指着作作者对其着作的JiNg神利益和身份的保护。

    -这些权利通常包括署名权therightofattribution、修改权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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